5月18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(2018-2020年)的通知》。
通知指出,国家将优先规划布局贫困地区能源开发项目。在各级各类能源“十三五”规划的中期评估、调整以及相互衔接中,将贫困地区能源建设摆上更为重要的位置,在符合相关政策、条件允许、经济可行的情况下,煤炭、煤电、油气,水电等资源开发利用类重大项目、跨区域重大能源输送通道项目以及风电、光伏等新能源项目,优先在贫困地区布局建设。
同时,加快推进涉及贫困地区的各类能源规划编制、审核和批复工作。依据国家发布和批复的能源规划。规范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秩序,将能源资源的开发、转化、利用更多与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紧密联系起来。
结合可再生能源分布和市场消纳情况,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,有序推进内蒙古、新疆、甘肃、河北、四川等贫困地区风电基地和青海、新疆、甘肃、内蒙古、陕西等贫困地区光伏建设。
通知还要求,确保光伏扶贫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。
来源:能源商业资讯